机遇与挑战!今年是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启动年”,多地大力推进!

发布日期:2017-08-02   |   阅读人气:4631次

引言:毫无疑问,对病死动物无害物处理的重视,是机遇也是挑战。环保设备企业,不抓住这一两年的机遇,那是“暴殄天物”。而猪场,可能更多是挑战。当然,能迈过这道坎,以后会更顺畅,希望农机补贴将会给力一点。笔者简单整理了一下,这半年各地有关这方面的新闻报道,真的很热,注定今年是启动年!

四川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

记者近日从(四川)省政府网站获悉,四川省出台《关于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地将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纳入公共服务范围,建成覆盖饲养、屠宰、经营、运输等各环节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体系,实现病死畜禽处理及时、过程清洁环保、产物合理利用。原则上,生猪调出大县和年饲养量在5000万只以上的家禽养殖大县要建立1个专业无害化处理场。《实施意见》要求,地方各级政府对辖区内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负总责。畜禽养殖场、隔离场、屠宰加工场所、中转场所和科研教学单位、动物诊疗机构要按规定配备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不具备无害化处理条件的要委托专业无害化处理运营单位集中处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农业部门负责畜禽养殖、调运、屠宰环节监管,食品药品监管、环境保护、公安、工商、出入境检验检疫等部门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相关环节的监管。对弃置江河、湖泊、水库、街道等公共场所的病死畜禽,由所在地县级和乡(镇)政府及街道办事处按照《四川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划分的责任区组织收集处理。

同时,各地要严格落实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等财政补助政策,从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企业,按规定享受国家有关税收优惠。建立健全监督举报奖励机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对抛弃、收购、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等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举报。

(原标题:我省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机制;转自:四川日报。)

2、广东开展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机械化技术演示培训

4月15日上午,由广东省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总站和省养猪行业协会共同举办的“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机械化技术培训班暨演示会”在云浮市新兴县召开,全省10个地市农机推广部门、50多家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共14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牛宝俊出席了会议。

会议先进行了死猪无害化处理机械化作业现场演示,展示了多型号的无害化处理机械装备所配套使用辅料、菌种及终端产品有机肥。无害化处理机械化技术展示出的比以往靠焚烧、掩埋、化制等方法更加环保、节能、高效、易操作和经济性佳的效果,获得了与会代表的一致好评。演示现场还示范了无害化处理的农机物联网技术,现场通过电脑和手机远程监督、操作无害化处理机械化作业,能看到设备运行详细数据。”牛宝俊副厅长在技术人员协助下,还现场接通了一个异地无害化处理中心,通过手机APP软件远程监控了几百公里外的病死鸡处理中心设备的投料、出料操作。现场演示结束后,进行了《关于病死畜禽处理的政策专题解读》、《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综合机械化技术的发展及及应用》、《畜禽养殖场废弃物处理工艺和设备的研究应用》、《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处理设备应用经验分享》等相关专题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会上,牛宝俊副厅长讲话指出,一希望各级政府、各养殖和屠宰企业提高认识,高度重视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问题;二应该采取有效措施,稳步推进无害化处理械化技术的推广应有,保障食品安全,并希望通过这次活动推广先进适用、符合我省省情的病死动物尸体无害化机械化处理新技术和装备,促进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为保障食品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机械化技术支撑。牛副厅长同时指出,为切实降低养殖户的购机成本,加快无害处处理机械化技术的推广应用,今年省农业厅将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设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作为新产品改革试点向农业部申请把这类机具列入补贴。

 

  厅农业机械化管理办公室、畜牧技术推广总站、现代农业装备研究所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及云浮市、新兴县有关领导同时参加了会议。(来源:广东省农机推广总站)

3、漳州今年年底前将建12个公益性病死猪集中处理场

  今年底,漳州全市将建成12个公益性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

  记者从漳州市政府了解到,生猪养殖污染是目前漳州水环境主要污染源之一,为整治生猪养殖面源污染,漳州市经政府常务会研究同意,出台防治工作措施,在“十三五”期间,漳州要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市生猪存栏控制在236.8万头以内,年出栏控制在370万头以内。

  在病死猪处理方面,无害化处理政府将给予每头80元的补贴。到今年底,漳州全市建成12个公益性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并投入使用。2015年至2018年,以重点乡镇为单位,每年要建设5家以上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场,至2018年,漳州全市畜禽养殖重点乡镇全部实现病死畜禽工厂化集中无害化处理;至2016年底,漳州全市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和补贴政策全覆盖。

  漳州市政府要求,在今年年6月底前,全市各县(市、区、开发区)完成禁养区、禁建区、适度可养区范围的划定工作,编制出台或修订《畜牧业发展规划》《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规划》。

  至2016年底前,漳州要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至2018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外存栏250头以上的生猪规模养殖场的标准化改造,并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对养殖场改造,政府还将建立激励机制,存栏250~1500头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每个养殖场给予30~60万元的补助。禁养区外,能力不足或无条件改造的生猪养殖场,在2016年底前要拆除关闭。(来源:东南网;记者 周杨宁)

5、福建2016年底前将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生猪养殖面源污染防治工作六条措施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明年上半年将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2016年底前全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

根据《意见》目标,明年上半年全面完成禁养区内生猪养殖场关闭拆除任务;明年底前,基本关闭拆除可养区内存栏250头以下、未提出改造方案或改造后仍不能达标排放的生猪养殖户。2016年底前,全面完成存栏5000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标准化改造;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全覆盖补助政策到位面100%,全省基本实现病死猪无害化处理。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可养区内生猪规模养殖场(存栏250头以上)标准化改造,全省规模养猪场基本实现达标排放或零排放。

《意见》要求,各地要全面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市场需求和污染治理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实行生猪养殖总量控制,全省生猪年出栏总量控制在2000万头以内,其中福州市总量控制在200万头以内。我省将加大关闭拆除力度,明年1月底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对原畜禽养殖禁养区范围进行调整并予以公布,具体范围要细化到村。(东南网)

6、江西:每县至少建一个动物无害化处理厂

“为了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我们将建立集中处理体系,建立利益补偿、举报奖励、责任追究等长效机制,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者主体责任。”江西省农业厅党委书记陈日武在近日召开的全省畜牧工作会议上说。

按照“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市场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组织建设覆盖饲养、屠宰等各环节的无害化处理设施体系。从今年开始,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要建设1个集中无害化处理场,同时依托养殖场、屠宰场、专业合作组织和乡镇畜牧兽医站等建设病死畜禽收集点、暂存设施,并配备必要的运输工具,形成病死畜禽无害化集中处理社会化服务网络。

农业部门举报电话统一由农产品质监部门发布。建立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联防联动机制,统筹协调,互通信息,形成监管合力。加强监督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加大经费投入,在畜牧业生产性项目资金中优先考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要向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倾斜。今年育肥猪保险由10个县扩大到全省全覆盖,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对象由规模养殖场扩大到散养户。(转自:农民日报;作者:文洪瑛)

7、张家口市率先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卡制度

为将国家和上级公司“必须将病死猪、畜禽无害化处理作为理赔的前提”的规定落到实处,切实履行起社会责任,人保财险涿鹿支公司在2015年着力加大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力度,并在张家口全市系统率先建立了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登记卡制度,切实加强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从源头上治理病死猪流入市场的问题。

在具体操作规程中,一是切实履行告知义务,提高农户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认知程度,在事故查勘时要明确告知被保险人,将病死猪、畜禽进行无害化处理是理赔的前提,不履行无害化处理义务的将不予赔偿,并告知其对死亡畜禽不得私自处理,不得贩卖、屠宰、加工病死畜禽,如不履行个人义务将负一切法律责任。二是责令被保险人承诺对畜尸进行无害化处理,并在本人确认签名,查勘员拍摄无害化处理现场影像资料后,方可建档理赔。三是报经村委会和乡(镇)畜牧主管部门核实,并在登记卡上进行签章确认,从多层面加强了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的监管,进一步堵塞其流入市场的漏洞。(原文标题:强化对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监管;转自:张家口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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